辯方主張:CZ 無潛逃風險
據法律文件,CZ 律師認為,雖然通常待審嫌疑人居住於無引渡條款的國家時,通常會被拘留,但這是一個不尋常的案例。 因為 CZ 先前已主動出庭受審,保釋聽證會上法官也給予正面評價,認為 CZ 無潛逃風險,在判刑前應授予自由之身。 (還原法庭對話:趙長鵬想回阿聯酋,法官認定CZ積極面對、無重大潛逃風險)司法部檢察官:CZ 刑期能高達十年
美國檢察官則反駁,儘管辯方聲稱,CZ 可能面臨的只是一個「簡短」的刑期,沒有逃亡動機。但現實情況是,刑期最高可能達 18 個月,且美國能進一步爭取法定上限的十年刑期。 檢察官指出,辯方強調 CZ 有家庭、從未被拘留超過一天,那麼潛在的刑期對 CZ 而言無疑將產生重大影響,這更有理由對 CZ 實施旅行限制。 許多因素皆不利於讓 CZ 返回阿聯酋,他與美國沒有任何關係,他的家人住在阿聯酋,財產皆在國外,他不僅是阿聯酋公民,更擁有特權。雖然他曾強調不會藉此來規避美國法律,但也表明他與阿聯酋的緊密關係,有鑑於此,若最終 CZ 拒絕返美,沒有理由相信阿聯酋會把他交出來。相关阅读:QG包网平台:红包、棋牌、电子和休闲游戏的领先开发商 | SYNOT Interactive | 葡萄牙投資銀行推出數位藏品市場,成為首家為客戶投資NFT… | 云顶集团第二季度的营收同比增长了13.7%,达到了约42… | 澳门博彩业就业人数减少_但劳动力市场整体表现良好

